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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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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_公司: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所有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任何条款的行为,由本公司(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本公司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5、本公司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二、本公司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存储、提供连接下列信息

1、不传播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性信息、新闻(包括从Internet上下载的信息内容);

2、不传播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等信息内容;

3、不传播保存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的信息内容,特别是(涉黄、涉赌、涉毒、淫秽、反动、非法贩卖、虚假广告等)信息;

4、在Internet播放的信息内容须经当地宣传管理部门批准,不擅自下载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国内站址上发布;

5、不从事侵犯版权的行为,包括提供下载、传播等行为;

6、不对国家禁止的信息、虚假信息进行播放、讨论、传播、存储、广告、提供连接、提供空间、域名解析;

7、建立和完善域名持有者黑名单机制,将被关闭网站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防止违规网站重新申请域名继续从事违规经营活动;

8、严格落实域名申请者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对进行域名转让并提供他人使用的必须重新注册,违反上述要求的依法予以注销;

9、所有服务器开放WEB服务的域名均要备案,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所有WEB服务必须先备案后连网。

10、在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网站涉黄和违规时,配合停止域名解析,同时将域名持有者的全部其他域名暂停解析,对主机进行封存备查,及时上报认定部门处理,将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予以监管。

三、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网站开通按照_市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到指定网站备案,交实行先备案后上机的要求。

2、按指定的备案信息详细真实填写(如客户名称、联络方式及IP地址、域名等),填写公安部门要求登记的资料,接受公安部门检查。

4、遵守落实有经营许可才经营的原则,不从事经营许可范围之外的业务。

5、不使用任何手段从事危害网络运行和侵犯其他客户利益的黑客行为。

四、违法处理

若本公司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请电信直接屏蔽IP处理或将主机停机,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公司责任

本公司(单位)作为_公司的客户,将严格遵守上述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要求,若违反本承诺书条款的行为,由本公司(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客户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第2篇: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承诺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一、依法进行备案登记

1、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郴州市公安局网技支队进行备案登记;

2、向公安机关提供本单位互联网资料、网络拓扑结构和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

3、向公安机关提供本单位IP地址范围、分配给本网联网用户IP地址和详细使用情况。

4、与郴州市公安局网技支队建立联席制度和用户资料报告制度,确保用户IP等资料及时更新。

二、依法从事信息服务业务

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下列信息:(注:据修订后的292号令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发现网络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所列内容之一的,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难以辨别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三、切实履行安全保护职责

建立并落实以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

(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八)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技术措施

(九)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冗灾备份措施;

(十)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信息内容留存六个月以上,日志信息留存12个月以上;

(十一)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现、停止传输违法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

(十二)提供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的,能够记录并留存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

(十三)开办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电子商务网站的,能够防范网站、网页被篡改,被篡改后能够自动恢复;

(十四)开办电子邮件和网上短信息服务的,能够防范、清除以群发方式发送伪造、隐匿信息发送者真实标记的电子邮件或者短信息;

(十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落实的其他安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提供微博客、博客、论坛、即时通讯等交互式信息服务的,还应落实以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专职信息安全员管理制度,按照日均发帖1万条以下的配备1名,10万条以下配备3-5名,100万条以下不少于20名,500万条以下不少于50名,超过500万条的不少于60名的标准配备安全员;

(二)用户实名注册保护管理制度及措施;

(三)7_24小时公共信息巡查制度;

(四)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及措施。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落实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四、配合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工作

1、按公安机关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对含有违法有害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进行关闭或删除;

2、当公安机关依法查询、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3、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制度,保证公安机关可以随时与本单位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负责人,并确保联系畅通。

4、网站提供信息服务项目、网站网址、接入服务商、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的,相关情况应于变更后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机关。

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电话:__________ 单位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所有相关部门安全负责人均应列明):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备案,一份单位/个人留存。

单位盖章(个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3篇: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二、不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

1.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____报告。在工作中,服从监督,对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五、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工作如有调整,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_______责任单位:___

负责人:___

____年__月__日

第4篇: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本单位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五、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六、本单位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你单位有权停止服务。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5篇: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证互联网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公司/主体)特立职责保证书,保证做到如下几点:

一、保证按照经备案的类别和栏目带给电子公告服务,不擅自超出备案的类别、项目、栏目带给互联网信息服务,未经审批不从事电子公告服务。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在开办电子公告服务期间,随时理解省通信管理局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三、保证不在电子公告服务中发布、制作、复制、传播“九不准”有害信息,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

四、互联网信息来源务必可靠、真实,若发现网站所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九不准”资料之一的,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原始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五、在带给电子公告服务时,保证记录带给的信息资料及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等,记录备份持续60天,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带给。

六、建立健全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公告服务负责人及维护人员三级信息安全职责制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网站电子公告服务所发布的信息。建立信息安全职责制度,保证省通信管理局能够与网站安全职责人沟通联系。本网站法人代表为第一职责人,电子公告服务负责人为第二职责人。安全职责人具有删除违法信息的职责和义务。职责人变更后,应在两天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省通信管理局。

网络与信息安全职责人

职责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第一职责人

第二职责人

单位邮箱传真电话

注:表中所列事项发生变更时,请先发邮件通知我处。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电子邮箱为:

七、建立公共信息资料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电子公告服务上网发布前,务必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管理录#url#)

八、本单位(公司/主体)保证: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办电子公告服务期间,自觉理解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监管,用心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若有违反上述第一至第七条的行为,愿意理解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九、如违反以上保证和国家有关房屋出租规定,自觉理解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房屋出租人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章:___

省通信管理局(签字/章):___

20__年__月__日

第6篇: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接入服务单位:***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用户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用户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用户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本用户已知悉并承诺遵守信息产业部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用户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用户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四、本用户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本用户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情形。

  六、本用户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七、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用户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用户直接赔偿。你单位有权停止服务。

  八、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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